• 教师办公计算机管理制度
  • 信息来源: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20-11-12    阅读量:
  •   教师办公计算机是学校实施现代化教育教学的重要工具,为保证其正常使用,充分发挥其作用,特制定本条例:

      一、各院、系的计算机,院、系主任为该计算机管理责任人;各处室的计算机,处室主任(负责人)为该计算机管理责任人。

      二、使用者要妥善保管和维护好办公设备,设备丢失或人为损坏,使用者要负全部责任。

      三、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设置,尤其是不得更改计算机的IP地址和工作组名等。

      四、拆卸计算机外壳,或维修零部件,应在管理责任人的同意下进行。

      五、不得随意调换他人计算机的某些部件,如鼠标、键盘等,也不能私自更换好的零部件作其它用途,如遇自己解决不了的故障,请与教育信息中心联系,由教育信息中心的相关人员检查维修。

      六、计算机原则上不得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软件,严禁教师在上班时间利用年级部、处室计算机打游戏、聊天或做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不相关的事。

      七、教师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网络使用方面的法律法规,预防计算机病毒,恪守信息道德,不得利用互联网进行任何违法活动,不允许浏览不健康网站。

      八、学生不得使用办公室的计算机,若帮教师进行录入等工作,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。

      九、应保持计算机和电脑桌的清洁,注意防尘,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清洁工作,搞卫生时,抹布要拧干,防止机箱、显示器内进水。

      十、使用完毕后要按照正常的关机方法关机,不得强行关闭电源,下班时务必切断插座电源,确保用电安全,关好窗,锁好门,以防被盗。

    Copyright ©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版权所有 湘ICP备20011007号

    展开